• 2024年12月27日 今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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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巴中市委机关报 总编辑:罗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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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有了专门法律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增值税法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税收立法工作安排,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杨合庆。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3年国内增值税收入6.93万亿元,进口环节增值税收入1.84万亿元,出口退税1.71万亿元,增值税收入合计7.06万亿元,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9%。

      杨合庆指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价外税,对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予以征税,采用“上征下抵”的征收机制,在保障税款征收的同时,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体现了税收中性。

      “增值税法保持增值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同时,总结实践经验、体现改革成果,对于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杨合庆说。

      增值税法共6章38条。其中明确税率和应纳税额,即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对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

      在规范征收管理方面,增值税法明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并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计税期间、扣缴义务人等作了规定。

      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要进展。

      杨合庆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有关税收立法进程,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税收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根据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推动及时制定、修改相关税收法律。(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