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曝光3起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本报讯(巴中融媒记者 李建军)日前,通江县医疗保障局对近期查处的3起有关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2024年4月,参保人向某某因病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其未缴纳2024年居民医保,冒用他人(其亲属)医疗保障凭证,违法报销医保基金24.1万余元。向某某冒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的行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通江县医疗保障局责令向某某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向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4月,参保人谭某某因外伤在通江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报销医保基金7132.49元。通江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查实谭某某该次外伤事故存在第三方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谭某某上述行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通江县医疗保障局责令其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谭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20年10月,参保人马某某因外伤在通江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报销医保基金3.1万余元。通江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进行核查,查实马某某该次外伤事故存在第三方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马某某上述行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通江县医疗保障局责令其退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马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通江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对以欺诈手段骗取医保的违法行为,医保部门将严厉打击。广大参保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