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巴中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时限和办理环节,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清单》共分10个主项34个子项。其中,10个主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以及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34个子项中,17个子项为即时办结,包括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及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人员就医人员备案、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定点医药机构申请中止/终止协议管理等;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有1项,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单;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有4项,分别为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生育津贴支付;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有3项,分别为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协议管理;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有4项,分别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有5项,分别为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省上确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事项的办理时限为不超过60天,我市确定为不超过30天,缩减办理时限30天,使医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所列事项应按时办结各项业务,不得要求群众提供清单规定以外的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