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无门 丢弃可惜
家中囤积药物用不完怎么办?
图:市民查看家中囤积的药品。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春 文/图
5月26日下午,记者出门时意外看到,邻居将未拆封的5盒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连同其他药物一起扔进了垃圾桶。“这些药一直闲置在家中没用,现在都快过期了,所以就扔掉了。”当记者问及为何这样做时,邻居解释道。记者了解到,邻居的这一做法并非个例,遇到类似情况的大有人在。那闲置的家庭药物,市民到底该如何合理处置?近日,记者对此展开了走访调查。
现象
囤药过多大量闲置
“之前囤了一大箱药一直放着没用,现在过了有效期觉得扔了浪费、放着又占地,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5月27日,家住巴城龙湖花园的市民李静给记者展示了她在前几年疫情期间陆续购买的各种药品,包括布洛芬、头孢、黄连上清片、999感冒灵等。
“这些药都是在网上抢购来的,想着给女儿一家也囤点,当时花了2000多元,没想到后来却没怎么用上,这些药品就一直闲置着。”面对已经过期的一堆药品,李静左右为难。此外,市民日常用的瓶装药、眼用制剂、鼻用制剂等因长期使用不完而导致药品过期或者变质的情况也让市民很头疼。
“我们家平时会购买一些维生素C片,但药店的维生素C片剂基本都是100片左右,一时半会儿根本吃不完,一放很容易就过期了。”问及家庭药物闲置的情况,家住巴城龙湖御景的市民张明向记者说起。对此,记者还采访到江北大道泰和大药房老板询问药品的使用期和有效期如何进行判断。她表示,“一般瓶装片剂药品的保质期是1-2年,但在开封后,使用期只有6个月左右。”
原来,药品有效期并不等同于药品使用期限,而且使用期通常短于药品有效期。
如何合理处理家庭闲置药品,成了市民心中的难题。
困惑
过期药品回收无门
通过走访,多位市民表示自己家中或多或少都有闲置药品。这些药品到底该如何安放,是否有其他更安全科学的回收渠道?面对这些问题,受访市民基本上都答不上来。
李静告诉记者,她曾问起某药店能不能回购自己刚买不久的药。结果被该药店告知药物一旦售出概不退换和回收。
对此,记者走访多家药店和医院,经过多方了解,发现线下的零售店和医院内都没有设置专门的药品回收渠道。
“一般只有沾染人体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才会回收处理,内服的药物暂不能进行回收。”市中医院药房的一名药师告诉记者,“并且随意扔弃药品的行为不可取,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处理加工才能放进垃圾桶。”
记者了解到,被随意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药品不仅不能销售给药店,自己把吃不完的药随意转卖给其他人同样不行。
记者了解到,根据药品管理法,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店无法回购,个人不能随意转卖且不能随意扔掉,大多数人的家庭囤药就这样“砸在了手里”,大量药品可能直至过期仍未被服用,导致浪费严重。
建议
采取多元处理措施
今年1月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新冠防控药品拆零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开展拆零工作。
此外,除了新冠防控药物处理,对于日常囤药过多、明显放到过期也吃不完的家庭药物,应该如何处理?
在调查中,部分医生和药师看来,可以建立回收机制。为了解决一些家庭药物囤积情况,可由政府牵头,按照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临时回收政策,先把目前囤积的药品回收,或通过社区活动用小礼物比如洗衣液等兑换的方式进行回收。
记者梳理发现,四川、北京等多地都曾出台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选择热心公益事业、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药品零售企业、基层医疗机构等,设立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并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但记者采访多位市民了解到,基本很少有人听说过期药品回收制度。
“药品回收有一定的合理之处。而药品回收后,为确保安全,不管是否过期,都不能够再流入市场或者再利用,应该集中统一销毁。”江北大道文苑街怡和药房的药师还建议,公众要学会理性按需购药,减少囤药,正确贮存药品也能减少浪费。
记者手记
过期药品回收也要“对症下药”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家庭小药箱,却有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因此产生的过期药品约1.5万吨。
过期药品回收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推进药品全程化监管、减少环境污染都有着重要意义,理应成为应有之策。
而在实践中,过剩或过期药品回收确实知易行难,仅靠公益性和自觉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都会受到经费预算、储存条件、销毁时效长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作为引导,公众参与的热情也会受到影响。
因此,破解过期药品回收难问题,关键在于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的回收机制。药品回收的责任主体和统一流程,都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明确。在可能的情况下,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药品回收处置的主体责任,既要优化升级药品小规格、小剂量包装和拆零销售服务,从源头上避免浪费和过剩。相关部门还可以制定出台有效的激励措施,依托各个社区(村)卫生服务站或零售药店,建立固定的过期药品回收点,制定回收、登记、保存、销毁过期药品的统一办法,推动社区、药企、药店和个人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
安全用药无小事。把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做好,让回收变得方便可行,才能打通过期药品回收的“最后一公里”。